1、上级卫生行政部的来信必须先到医院办公室,经登记,送
呈院长阅批,待领导指示后,转到各职能科室办理,需要回复,办公室登记回复时间,按规定回复。文件一周内办公室回收,需要传阅的,一般于两天内按文件传阅的排列顺序传到下一位,需要作记录的须作好记录。
2、群众来信,由办公室接收登记后送呈院长批示,按职能范围,送职能科室处理,各科室处理结果在回复来信来记者同时报办公室,并做好登记。
3、医院设意见箱、投拆电话,并由办公室设立专人负责。
4、凡反映我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问题,或对医院的工作意见,必须由办公室登记,先送院长批示,然后送职能科室做好调查分析,提出整改措施,报告院领导审核,重大问题或疑难问题,经核实后,报院务会处理。
5、如为医疗纠纷投拆,则按国务院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》的要求办理。
6、医院办公室负责来信的收集、登记、呈送、处理记录、归档、登记内容、收信日期、编号、姓名、单位(或地址),内容摘要,处理意见。
7、建立星期二上午为院长信访接待日,接待群众来访。